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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11月30日济南市职工医保暂停服务

2021-11-25

      

     为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济南市医保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保业务暂停及恢复运行时间

11月26日19:00起暂停济南市所有医保服务,按照后续切换工作进度,逐步开放医保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和个人账户异地支付、医保电子凭证等与医保系统相关联的服务,11月30日9:00起全面恢复医保服务。

二、停机升级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

门诊待遇

1.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统筹用药费用结算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慢病患者需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取药的,可在停机切换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开具长处方提前取药。门慢或门统患者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确需开药、治疗的,由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登记记录,系统切换完成后,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缴费单据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退费并重新补录有关费用,实行联网结算。

2.门诊异地联网结算

系统切换期间,暂停跨省及省内门诊、省内慢病联网结算。济南参保人在备案地发生的相应医疗费用,可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退费补录结算或持发票原件、费用明细、病历等材料回济进行手工报销。停机期间需办理异地备案的,同住院异地备案手续。

外地参保人在济发生的相应医疗费用,可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按照参保地医保部门要求在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或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3.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医保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及鉴定医院正常受理门诊慢特病申报材料,待系统切换完成后集中确认鉴定结果。

4.其他业务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个人账户划拨业务和社保卡刷卡、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及医保网办、掌办业务(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网医保业务、支付宝、微信“济南医保”小程序)查询等业务办理,各类医保系统有关业务将在系统切换过程中逐步恢复办理。

三、温馨提示

为保证参保人连续缴费,待遇享受不中断,请各参保单位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当月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

本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给参保人、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停机期间济南市医保业务办理及服务恢复情况咨询电话




——来源济南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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